2010年3月14日

大教室、小班級

「逐步口譯二」一班只剩兩人修(兩人皆非學程學生)。往好的方面看:效率高。

  臺北市某知名大學於本學年度開設中英翻譯學程,首度招生規定錄取人數口譯組八人。上學期開設四班「逐步口譯一」,獲錄取的八人並非全部皆在該年修習該基礎課程;學程之外,或因興趣,或因好奇而修的同學倒是不少。但本學期的修課人數遽降,證明招生政策錯誤,偉大英明的「系主任兼學程主任」當初的吝嗇理由何在?

*** 新聞報導結束 ***

  學程網站公布口譯組招生人數改為十六人,但招生審核方式令人不解。繳交歷年成績後,就中英文成績擇優,再進行複試。此處指的中英文成績是「大一國文」及「大一英文」嗎?如果是的話,那假如某生在第一次申請時,初審就已經被刷掉,不就表示他永遠無法被錄取嗎?因為大一國文、英文就已經修完了,除非該生重修一次,並且想辦法衝高分。制度是學程辦訂定的,合理與否從來不是他們考慮的重點。他們只想製造出窄門的假象,正所謂「物以稀為貴」。我可以因此給予善心的評價:「無可厚非」。我對於口譯的意見並不大,以上只是就我的觀察提出我的看法與質疑。我真正的不滿是關於本系的必選修課程「翻譯及習作」與學程必修有衝突。我強烈主張本系生選課優先權,不要用「作文都寫不好了還上什麼翻譯」這種話來搪塞,那是你個人對部分學生的偏見,你的說法沒有證據 (事實的、理論上的證據皆無),是不科學的。既然讓學生有在「作文三」及「翻譯及習作」之間的選擇權,就應該充分保障之,否則就請修改修業規定。

「小事情,不要鑽牛角尖。」(省略主語的OSV語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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